- 本文发表于 2025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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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建设单位授权,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2日公布的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“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”。特将河南明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铝板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转调试信息公开。
河南明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铝板扩建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,建设地点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新材料小微企业园。河南明州铝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委托郑州富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《河南明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铝板扩建项目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审批,批复文号:巩义环建审﹝2025﹞17号。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,于2025年8月完成建设。2025年8月22日河南明州铝业有限公司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,许可证编号为91410105MA9NG7W203001U。
我公司在陆续取得相关手续后,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,现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。并于2025年9月1日~2025年10月31日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转调试。
特此公开!
河南明州铝业有限公司
2025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