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精幕墙板工程及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精幕墙板工程及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在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年产40万吨高精幕墙板工程及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。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,由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。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《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精幕墙板工程及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》,2023年9月26日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以巩义环建审〔2023〕81号予以批复。

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,于2024年9月完成建设。2024年9月12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,许可证编号为91410181MA448AB339001U。2024年11月进行调试,调试时间:2024年11月1日~2024年11月30日。本次验收范围: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精幕墙板工程及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(一阶段)的主体工程、配套设施、辅助设施、环保设施的建设、运行及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。

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,根据国务院第253号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2017年修订版),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包括建设的所有主体工程及相配套的环保工程。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于2024年9月启动,为此,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小组于2024年10月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,委托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和11月27日对项目进行监测。

我公司针对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落实情况,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,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情况,收集有关技术资料,对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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