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本文发表于 2025-06-01
- 14:27
经建设单位授权,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2日公布的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“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”。河南卓霖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型高分子绝缘材料(三期工程)环境保护设施运转调试信息公开。
河南卓霖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型高分子绝缘材料(三期工程)总投资500万元,建设地点巩义市永安街道办永安路与定香路向东150米路南。河南卓霖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国环宏博(北京)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《环保型高分子绝缘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环评报告于2018年3月编制完成,并于2018年3月16日通过巩义市环保局审批,批复文号:巩环建表〔2018〕20号。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,2025年5月竣工。
我公司在陆续取得相关手续后,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,现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。并于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转调试。
特此公开
河南卓霖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5年6月1日